企業自備電廠基金徵收是中央非稅收入監管工作的難點。2017年,河南專員辦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加強溝通交流,打通徵收通道,深入政策宣傳,多渠道催收催繳,動態跟蹤監控等措施,破除徵收工作障礙,建立健全常態化徵管機制,自備電廠基金繳納戶數和繳納金額顯著提升。
一是強化溝通,打通徵收通道。一是建立由河南專員辦、河南省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和發電企業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協調有關事項,統籌推進電力行業中央非稅收入收繳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傳遞機制。根據各單位工作實際,建立部門間信息傳遞共享平臺。實現對電力企業建設、日常監管、發電數據、非稅收入徵收情況等信息共享。三是對全省發電企業按照所在地市、發電類型、裝機容量等信息進行全面統計和梳理,建立包含企業基本情況、每月發電量統計、非稅收入繳納情況、違規行爲處理處罰信息在內全省發電企業數據庫。
二是宣傳政策,依法依規催收。一是通過信息公開、電話答疑、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向部分自備電廠宣傳講解政策、基金測算依據及欠繳面臨的懲罰等,強調中央非稅收入徵管工作的原則性和嚴肅性,並要求企業盡快採取措施補繳。二是制定和完善《河南專員辦收入收繳工作規程》《河南專員辦中央非稅收入監管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制作統一的《催繳通知書》,規範基金徵收和催繳催收程序,並將自備電廠納入匯算清繳範圍,開展實地催繳催收。三是強化服務意識,堅持想在前,幹在前,變坐等申報爲主動聯系,及時通知自備電廠繳款項目、金額、方式、時間等信息,切實寓服務於監管之中。
三是跟蹤監控,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對安裝了智能遠程電表的自備電廠,通過電網企業定期獲取企業自發自用電量、基金徵收上繳情況等數據。二是對自行申報自備電廠,通過與電網企業定期或不定期核對,實地抽查抄表,驗證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的準確性。三是對欠繳企業財務報表等資料進行收集統計,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現金流情況,分析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確保企業不發生故意欠繳行爲。
四是重點突破,發揮示範效應。通過對自備電廠數據庫進行梳理,按照行業、地域、規模排序,選擇河南省各市縣煤炭、電解鋁、造紙等行業,裝機容量在10萬kw以上的龍頭企業,作爲難啃的“硬骨頭”,進行重點突破。通過摸底調研、上門工作、宣講政策、聯合催繳,督促其積極申報繳納,率先突破,發揮示範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