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邗環審【2019】68號
關於揚州宇皇鋁業科技有限公司廢舊金屬(廢鋁)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項目代碼:2018-321003-78-02-365871
揚州宇皇鋁業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江蘇卓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揚州宇皇鋁業科技有限公司廢舊金屬(廢鋁)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揚州銀海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技術評估報告等材料均已收悉。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了審查,並按規定進行了網絡公示和現場查勘。現批復如下:
一、你單位擬投資10000萬元,在揚州環保科技產業園內購置土地26.74畝,建設廢舊金屬(廢鋁)再生利用項目。預計年回收廢鋁(生活廢鋁、廢棄易拉罐、工業廢鋁)15萬噸,其中約有3.9萬噸廢鋁收購後不進行再加工直接經營出售,其餘11.1萬噸廢鋁料通過再加工制成鋁錠、圓柱錠、鋁粒。項目主體工程爲兩條熔化線,設計鋁錠、圓柱錠生產能力爲9萬噸/年;鋁粒生產能力爲2萬噸/年,合計總產能爲11萬噸/年。《報告書》認爲在全面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前提下,污染物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僅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我局原則同意《報告書》評價結論和技術評估意見。
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你公司應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並重視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規劃建設內部排水管網,項目生產廢水冷卻水循環使用,生活污水需經預處理達到污水接管標準後排入區域污水管網,送揚州市湯汪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接管參照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的A級標準。
3、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廢氣治理措施,加強各類廢氣的收集和處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本項目有組織廢氣SO2、NOx、顆粒物、HCl、氟化物、二噁英類、砷類執行《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中表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限值。SO2、NOX、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VOCs參照執行天津市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表2其他行業標準及表5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
4、合理規劃布局,對成型機、風機等主要聲源設備採取切實有效的隔聲、減震、消聲措施,確保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5、加強危廢暫存區、事故池、噴淋池、原料庫等的防腐、防滲處理,避免各類化學物質等滲入地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對照《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系》(環辦【2015】99號),落實各類危險廢物的規範貯存和轉移處置等各項措施。根據《報告書》分析,廢機油、廢活性炭屬於危險固廢,須委託有資質單位合法處理,試生產前應與危險固廢處置單位籤訂委託處置協議,並報環保主管部門備案;鋁灰渣、鋁塵灰、循環水池底泥需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定固廢屬性和處置方式,但在得到鑑別結果之前須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7、認真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加強人員培訓和管理,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應急物資齊備,嚴格操作規範,防止環境事故的發生。
8、本項目以生產車間爲邊界設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該範圍內不得設置任何環境敏感目標。
三、核定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爲:
1、廢水污染物:廢水量2040噸/年,COD0.102噸/年,NH3-N0.007噸/年,TP0.001噸/年;
2、廢氣污染物:顆粒物17.024噸/年;NOX12.587噸/年;SO22.689噸/年;
3、固體廢物:全部安全綜合處置。
四、該項目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完成、同時投入運行,項目建成後須按規定辦理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手續,並依法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工作,邗江區環境監察大隊負責該項目現場監督管理。
五、本批復下達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產工藝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本環評文件自批準之日超過五年,方決定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依法履行環境保護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揚州市邗江生態環境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