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掛牌出讓福建省南平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退出的7.5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該產能指標對應的電解鋁項目屬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要求的合規電解鋁項目,掛牌價人民幣27750萬元。南平鋁業生產廠區位於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建成投產,核定產能7.5萬噸/年,於2019年3月關停了一系列7.5萬噸電解鋁產能生產線,共112臺電解槽,2019年6月電解一系列兩個車間所有電解槽及配套設施全部拆除完畢。
一、轉讓標的:7.5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該產能指標對應的電解鋁項目屬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要求的合規電解鋁項目,生產廠區位於福建省南平市的轉讓方15萬噸電解鋁產能中的電解一系列7.5萬噸產能,主體生產設備爲112臺240KA預焙電解槽,2004年建成投產,核定產能7.5萬噸/年。轉讓方於2019年3月關停了一系列7.5萬噸電解鋁產能生產線,共112臺電解槽,2019年6月電解一系列兩個車間所有電解槽及配套設施全部拆除完畢。
二、掛牌價(轉讓底價):人民幣27750萬元。
三、競買人應具備資格條件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有效存續的電解鋁生產加工企業;
3.2.未被列入全國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四、主要交易條件
4.1.交易合同籤署:轉、受讓雙方在組織方確定交易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籤訂《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
4.2.價款支付方式:
4.2.1.受讓方已支付至組織方的競價保證金在《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在扣除組織方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後直接無息轉爲《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履約保證金,如受讓方無違約行爲則無息轉爲最後一筆價款。
4.2.2.受讓方應在《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至組織方指定銀行賬戶。
4.3.指標交接:
4.3.1.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照《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約定支付的第一筆轉讓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請辦理產能出讓公告。
4.3.2.受讓方應於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產能出讓公告期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產能置換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申辦關於轉讓標的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受讓方須在轉讓方完成產能出讓公告結束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產能置換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產能置換方案公告。
4.3.3.受讓方在取得受讓方產能置換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公告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該產能置換方案公告的復印件(加蓋受讓方公章)分別提交給轉讓方和組織方。
4.4.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變更、登記等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未有相關規定的稅費,由轉、受讓方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4.5.其他交易條件詳見本項目《競價文件》及《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
五、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六、競買人報名
6.1.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11月18日17時。
6.2.競買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組織方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並注冊網絡會員賬號對接意向轉讓標的後,通過資格審核的意向方才具備競買人資格。
6.3.交納競價保證金
6.3.1.競價保證金金額:人民幣2800萬元。
6.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買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帳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福州湖東支行,開戶賬號:1501014140000969】。
6.3.3.競價保證金交款憑證上的匯款單位名稱應與競買人名稱一致,資金用途應當標明“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保證金”或者類似字眼。
6.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並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6.5.領取競價文件
6.5.1.企業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到組織方辦公場所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6.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組織方郵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後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組織方經辦人員取得聯系。
七、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18日。《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合同》、競價時間等詳見本項目《競價文件》。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1-87270835、87808016
辦公場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