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答復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7157號建議稱,將盡快發布《鋁行業規範條件》,推動行業有序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鞏固淘汰落後產能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和法治化長效機制,繼續在鋁行業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節能監察,落實《指導意見》要求,加大落後工藝設備淘汰力度,推動不具備競爭力產能有序退出。
原文如下:
一、關於嚴格控制總量,限制氧化鋁增量發展的建議
氧化鋁行業是鋁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氧化鋁產業快速發展,2018年產能突破8000萬噸,產量達到7253萬噸,基本滿足了國內電解鋁生產需要。目前,國內電解鋁已實行嚴控產能總量政策,對應的氧化鋁市場總體需求有限,在資源供應、環境容量等約束加大的情況下,不宜再通過控制氧化鋁產能總量規模、實行產能減量或等量置換等行政手段約束行業發展,應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創造公平市場環境,引導氧化鋁行業有序健康發展。2018年,發展改革委聯合我部印發《關於促進氧化鋁產業有序發展的通知》(發改辦產業〔2018〕1655號,以下簡稱《通知》),從加強科學謀劃、嚴格項目管理、加快轉型升級、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對規範氧化鋁產業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下一步,我們將堅持採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繼續嚴格執行土地、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並適時對氧化鋁建設項目採取函詢、調研、抽查等多種形式進行檢查,確保《通知》要求落實到位。
二、關於嚴格行業準入,逐步淘汰落後產能的建議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提升氧化鋁產業發展質量,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規範行業發展。適應鋁行業技術進步的實際,我部啓動《鋁行業規範條件》修訂工作,充分與《通知》有關內容銜接,進一步提高工藝裝備、能耗、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環保等要求,完善“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企業做優做強。需要說明的是,新修訂的規範條件是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企業做優做強的引導性文件,不具備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二是推動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退出。2017年,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了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標準實施,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格局,促使落後產能關停退出的工作目標及主要任務。我部開展了企業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對重點氧化鋁企業進行了能耗限額標準專項監察,利用階梯電價政策倒逼低能效、落後工藝裝備退出。
下一步,我部將盡快發布《鋁行業規範條件》,推動行業有序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鞏固淘汰落後產能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和法治化長效機制,繼續在鋁行業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節能監察,落實《指導意見》要求,加大落後工藝設備淘汰力度,推動不具備競爭力產能有序退出。
三、關於嚴格排放標準,加快赤泥綜合利用的建議
加強行業污染治理和資源綜合利用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有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相關工作。一是完善標準體系,促進節能減排。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2010)及修改單,明確氧化鋁企業污染物一般和特別排放限值,我部制定了《精細氧化鋁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範》等一批標準,完善鋁行業節能與綠色標準體系。各地加快推進氧化鋁行業污染治理,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二是樹立行業標杆,鼓勵綠色化改造。我部遴選了一批高效節能綠色工藝裝備,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推動鋁行業能效、水效整體提升。生態環境部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進一步強調差異化管理,對氧化鋁企業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明確可不予限產,鼓勵深度減排,加快氧化鋁行業綠色化改造。三是聚焦綜合利用,實現循環發展。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將“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作爲“無廢城市”建設的最終目標,將“實施工業綠色生產,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作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的主要任務之一,推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範模式,促進全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等文件,引導政策和資金聚焦綠色產業,調動企業在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積極性。我部支持建設了河北承德等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加大赤泥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有關部門,按照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抓好氧化鋁行業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一是組織相關單位對《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情況系統開展評估,全面了解標準執行中環境效益、經濟成本、達標技術和達標率等情況,視情適時開展修訂,全面增加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進一步加嚴氧化鋁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推動氧化鋁等行業深度治理。二是加快鋁行業先進節能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鼓勵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高質量發展。三是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針對氧化鋁行業,探索赤泥綜合利用的相關技術模式、市場模式和政策模式,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動赤泥綜合利用產業規模化、高值化、集約化發展,並加強赤泥堆存場所環境監管。四是做好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修訂,以更好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四、關於嚴格環境容量,調整優化產業布局的建議
爲引導氧化鋁產業優化布局,《通知》明確提出,各省級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產業基礎、市場需求以及能耗總量、環境容量等情況,加強科學謀劃,統籌協調氧化鋁產業發展規模和布局,充分做好項目論證,有序推進項目建設,確保產業發展規模與國內市場需求、地方承載能力相匹配。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地方進一步落實《通知》要求,結合國內外鋁土礦資源變化情況,統籌考慮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支持企業在環境容量大、有清潔能源優勢等地區適度發展氧化鋁,鼓勵氧化鋁產業向海外轉移;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嚴格環保監督執法,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實施差別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勵和約束機制,倒逼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