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連勝
3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下發了《燃煤自備電廠規範建設和運行專項治理方案(徵求意見稿)》,對全國燃煤自備電廠的建設和運行提出了24條整治意見,堪稱史上最嚴格的燃煤電廠整治政策。
《方案》特別提出,對於中發9號文公布之後,未經批準或未列入規劃的燃煤自備電廠,一律停建停運。
《方案》提出,自《方案》印發之日起,新建燃煤自備電廠但未經批準或未列入規劃的,要從嚴從重問責,並對該省(區、市)所有發電類項目一律停批。(注意,是“全省”“所有發電類”項目,包括風、火、水、光……)
以下爲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