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重慶市經信委下發《關於開展水泥等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達標和階梯電價專項監察的通知》,《通知》要求有關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有關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18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的通知》(工信部節函〔2018〕73號)部署,爲嚴格落實高耗能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階梯電價政策,我委決定委託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對全市鋼鐵、電解鋁、水泥3個高耗能行業企業2017年度單位產品能耗達標情況和階梯電價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監察。
監督檢查範圍爲包括1家鋼鐵企業、3家電解鋁企業、49家水泥企業(含水泥粉磨企業16家)。
電解鋁企業的檢查內容及依據:一是按照《電解鋁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21346-2013),檢查2017年電解鋁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達標情況;二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30號),按照《電解鋁企業電耗核查手冊》核查2017年企業鋁液電解交流電耗,並對超標準企業進行用電加價測算。
時間要求:2018年5月30日前,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與有關區縣經濟信息委完成3個高耗能行業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達標情況和階梯電價政策落實情況現場監察工作;6月15日前,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完成專項監察報告編制及監察資料整理工作,向市經濟信息委報送專項監察總結報告及企業監察分報告,並將企業監察分報告抄送當地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
到各企業現場檢查的具體時間,由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商有關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