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青海省工作重點已從抓好疫情防控向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正常經濟社會發展秩序,確保“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轉變。對此,省政府及時進行了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了《關於採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動復工復產的補充規定》(下稱《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通過有效舉措全力紓解企業商業開工開業和重大項目開復工,爲加快開復業、開復工創造便利條件,最大限度把疫情影響降到最低,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爲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支撐和保障,努力實現全年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補充規定》主要包括五大方面22項主要內容。
一是分類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審核工作。
重點防控地區轄區內企業、項目的開復工,嚴格執行《重大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2020年重大項目開復工方案》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自查各項工作的基礎上,由企業按隸屬關系向所在地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提出復工復產申請,有關地區在收到復工復產申請後24小時內向申報企業作出回復,逾期未出具回復意見的視爲同意,申請企業可自行開工開業。
非重點防控地區和一般防控地區的企業、項目復工復產不再辦理報審手續,由企業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的前提下,自行開復工。
二是減免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商業房租稅費。
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凡是租用國有產權房產、場地、設備的,免除場地、設備租賃費用;凡是租用非國有產權房產、場地、設備的,各類商會、協會和當地政府要發揮組織引導作用,鼓勵引導出租方積極響應黨中央關於同舟共濟、共度時艱的號召。
確因防控疫情造成企業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依法不得追索損失賠償金和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繼續履行的可延長相應的期限。
從2020年2月到6月,對中小微企業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從2020年2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自3月1日至5月底,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至1%。
對各級政府參股中小微企業的各類股權投資,免收約定的收益和資金佔用費等,由各級財政部門認定執行。
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信用貸款比例,對因受疫情影響造成企業流動性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並免收罰息。較大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按照中小微企業“兩個不低於”和綜合融資成本下降0.5%的要求,加大放貸力度,降低貸款利率,提高首貸、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的佔比。對帶頭復工復產的企業予以信用激勵,提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金融機構增加發放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
三是嚴格禁止過度防護重復隔離,確保企業員工和務工人員及時返崗務工。
外省來青務工人員,由戶籍地、居住地、所在企業、用人單位等任何一方提供證明:到青之前14天無病史、與病患人員無接觸史、無湖北旅居史、經檢測無症狀的,不再進行隔離,由用工單位自行進行符合要求的健康管理,企業所在地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負責監管到位。
工商企業外省務工人員原則上2020年3月5日前到崗;3月5日不到崗的,企業安排人員替代,不得影響開復業。
省內返崗務工人員,用工單位實行符合規定的崗位健康管理,由企業所在地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負責監管到位。戶籍在外地,有證明上崗前14天在青海且沒有外省活動史、沒有與新冠肺炎患者接觸史的視同省內返崗務工人員。
用工單位要向企業所在地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報備外省來青務工人員的健康管理方案。
企業運送員工、運載原料、產品的,可租用青運公司車輛,青運公司要履行運載期間司乘人員的健康管理、運行安全責任。
企業點對點接送員工返崗上崗車輛,企業原料、產品運輸車輛,只要有當地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證明憑證,省界檢測站、重點地區檢測站及各類檢測站要保證優先通行。
企業無力解決健康管理場所、保障運載運送車輛的,當地縣級及縣級以上防控指揮部、復產復工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
四是全力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要積極主動對接餐飲配送等網絡平臺,發揮網絡平臺規模化、體系化、組織化、便利化優勢,助力我省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牧民等增加訂單、出清庫存、減少損失。配送企業、平臺公司要適當降低平臺服務費用和傭金。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銷售公司、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提前執行非居民用氣淡季門站價格。省運行局協調直供企業及時執行淡季價格,減少購氣支出。各市州相應下調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將降價空間全部傳導至終端用戶。
在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緩繳三個月水、電、氣費用,“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或違約金。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滿負荷生產的企業,向當地供電公司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減免相應的容量電費。自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在現行價格的基礎上降低5%。
五是深入推進政策落實落地。
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對惠企政策措施及時跟進解讀,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及時向企業和公衆不間斷精準推送優惠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推動企業用足用好政策。
各級政府和部門要解決好復工復產服務熱線(12345)、服務網站、微信公衆號(青海發改:復工復產專欄)反饋的問題,全面推行“一號碼受理回復、一平臺分撥辦理、分級分類解決、統一督查督辦”服務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和復產復工領導小組各專項推進保障組,要全力推進企業項目復工復產,全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支持政策落地。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和推動重大項目開復工的政策措施》與本規定要求不符的,以本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