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鋁業5月28日發布公告稱將之前發布的公告:《雲南鋁業股份有限公 司關於實際控制人籌劃重大事項的進展公告》中實際控制人籌劃重大事項的最新進展”的第一項“《合作協議》相關內容” 中的第 2 點“合作範圍及方式”部分信息有誤,並進行了修改:
原披露內容: 2、合作範圍及方式 雙方以中國銅業爲平臺進行合作,最終甲乙雙方在中國銅業的持股比例原則上分別爲 58%、42%(具體合作方式和持股比例雙方將進一步協商確定)。
現更正爲: 2、合作範圍及方式 雙方以中國銅業爲平臺進行合作,最終乙方(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甲方(雲南省人民政府)在中國銅業的持股比例原則上分別爲 58%、42%(具體合作方式和持股比例雙方將進 一步協商確定)。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