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雲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雲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計徵方式及減免稅辦法的決定,確定164個資源稅稅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實行幅度稅率的應稅資源具體適用稅率、計徵方式和相關減免政策。目前,我國計徵的164個資源稅稅目,除原油、天然氣等9個稅目已直接明確徵稅對象、稅率和計徵方式外,其餘155個稅目實行幅度稅率。
此次雲南省明確,對目前已開採並徵收資源稅的41個稅目,按照優化結構、分類確定的原則確定稅率。其中,32個稅目的原礦稅率、選礦稅率略有提高;4個稅目(鐵、銅、鉛、鋅)原礦稅率適當提高、選礦稅率平移;1個稅目(鋁土礦)原礦稅率平移、選礦稅率提高;4個稅目(石灰巖、磷、螢石、白雲巖)原礦稅率、選礦稅率平移。對國家列明稅目,但雲南省探明儲量沒有開採、沒有探明儲量的稅目,或者目前已開採但沒有徵收資源稅的共生礦、伴生礦的114個稅目稅率,按照保護資源、減少破壞性開採的原則,原礦稅率以國家規定幅度稅率範圍內的中線偏高確定。
以2019年數據靜態測算,稅率調整後,雲南省將增加地方稅收收入約2億元,佔全省資源稅收入29.6億元的6.7%,佔全省稅收收入1450億元的0.13%,對企業整體影響不大。
關於計徵方式,雲南省明確:對地熱實行從量計徵;對天然滷水實行從價計徵;對其他粘土、砂石、石灰巖、礦泉水4個稅目以從價計徵爲主,自用和加工非應稅產品實行從量計徵。同時,綜合權衡雲南省礦產資源、地方稅收收入、企業負擔等情況,明確了相應稅收減免政策。
“雲南是礦產資源大省,礦產資源總量大、礦種齊全,實施好資源稅法,對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合理利用,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人表示,此次確定的方案統籌考慮了應稅資源稟賦、開採條件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等方面因素,較好體現了在保護中開發、保護優先的原則,符合法律規定和雲南實際。(記者 瞿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