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20年 第3號),將新疆電解鋁、水泥和鋼鐵生產企業2019年度用電執行階梯電價情況公告如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20年 第3號
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原自治區經信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4〕197號)、《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6〕436號)和《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結構性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7〕147號)規定,根據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2020年第7、8、11號公告和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2020年第1、2、3號公告公布的我區電解鋁、鋼鐵和水泥生產企業主要生產工序單位產品能耗數據,現將我區電解鋁、水泥和鋼鐵生產企業2019年度用電執行階梯電價情況公告如下:
一、新疆東方希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新疆其亞鋁電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電有限公司、新疆天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嘉潤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新疆衆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天山鋁業有限公司和新疆第六師鋁業有限公司等8家電解鋁生產企業2019年鋁液電解交流電耗符合國家規定的能耗標準,2019年用電價格仍執行現行標準,不加價。
二、寶鋼集團新疆八一鋼鐵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昆玉鋼鐵有限公司、新興鑄管新疆有限公司、首鋼伊犁鋼鐵有限公司、鄯善金匯選冶有限公司、新疆新安特鋼有限公司、新疆閩新鋼鐵(集團)閩航特鋼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昆侖鋼鐵有限公司、新疆大安特種鋼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鋼鐵生產企業2019年主要生產工序單位產品能耗均符合國家能耗標準,2019年用電價格仍執行現行標準,不加價。
三、新疆米東天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新疆青鬆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等80家水泥生產企業2019年產品可比綜合電耗數據均符合國家能耗標準,2019年用電價格仍執行現行標準,不加價。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