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爲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6省(市)政府聯合印發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17〕110號),將切實加強山東省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發生的頻率和時間。
《方案》主要目標爲,2017年,該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7個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以國控站點數據統計,下同)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0%以上。主要實施範圍爲山東省17個設區市,重點地區是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
《方案》針對有色金屬行業將進行優化生產調控,並實施7個傳輸通道城市電解鋁企業採暖季限產30%以上,以停產電解槽的數量計;氧化鋁企業限產30%,以生產線計;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採暖季限產50%。針對大宗物料實施錯峯運輸,7個傳輸通道城市要做好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篩查,摸清產能與原材料運輸比例結構,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採暖季錯峯運輸實施方案。其中,重點用車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封存企業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四和國五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採暖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環渤海地區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除外);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各地要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錯峯運輸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