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信廳、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近日發布2020—2021年秋冬季實施錯峯生產的通知,提出從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全省鋼鐵、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鑄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或工序),通過採取生產調控措施,實行錯峯生產。
在實行錯峯生產工作過程中,山西省將堅決落實國家關於“六穩”“六保”的相關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峯生產措施;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企業,可適度減少錯峯。山西省各市將制定當地錯峯生產方案,明確錯峯企業名單,確保清單可操作、可核查。山西省工信廳、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將適時對各市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開展工作抽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各級部門還將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峯生產停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備改造和更新大修,同時加大廠區及周邊環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