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於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啓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決定於1月19日1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1月20日8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
通知中說,經市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和市氣象臺會商預測,19日,污染擴散條件轉差,污染物開始累積,20-21日,地面爲高壓後部轉均壓場形勢,弱南風控制疊加高溼、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污染程度進一步加重,22日,轉東北風後可能受污染傳輸影響,污染有短時加重,預計未來三天空氣質量中到重度污染。因此,我市決定於1月19日1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1月20日8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請各有關部門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預案》(聊政辦字〔2020〕49號)落實措施,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嚴格執行《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
具體要求爲:
一、公衆防護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羣留在室內,少開窗通風,確需外出必須加強防護措施。
2、提示一般人羣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4、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5、各醫療衛生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增加醫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
6、停止舉辦大型羣衆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生產工藝的生產時間。
2、倡導公衆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倡導公衆綠色消費,單位和公衆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按照《技術指南》及《2020年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採取停產、限產等應急減排措施;也可採取輪流停產、限產和應急減排置換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
對轄區內涉及長流程聯合鋼鐵、短流程鋼鐵、鐵合金、焦化、石灰窯、鑄造、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銅冶煉、鉛鋅冶煉、鉬冶煉、再生銅鋁鉛鋅、有色金屬壓延、水泥、磚瓦窯、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巖礦棉、玻璃鋼(纖維增強塑料制品)、防水建築材料制造、煉油與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藥、農藥制造、塗料制造、油墨制造、纖維素醚、包裝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與合成革制造、橡膠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車整車制造業、工程機械整機制造和工業塗裝等39個重點行業的涉氣企業,嚴格按照《技術指南》實施績效分級、採取橙色預警措施應急減排。
2、移動源控制措施
工業企業移動源按照《技術指南》及《2020年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執行。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應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3、揚塵控制措施
(1)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2)未納入保障類減排清單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混凝土攪拌等。
(3)城市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道路保潔在正常基礎上每天增加2次灑水降塵作業頻次(非冰凍條件下)。
(4)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停止上路。
(5)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6)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指導性減排措施
(1)金屬制品加工業:鋼壓延加工、鋁壓延加工(重熔除外)企業熱壓延工序限產不低於50%,以生產線計,可在縣域內安排輪流停產;表面熱處理工序限產不低於50%,以生產線計,可在縣域內安排輪流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
(2)建材行業:
砂石料加工行業:停產;停止公路運輸。
瀝青混凝土行業: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國五燃氣)進行運輸。
(3)飼料生產行業:限產不低於50%,以生產線計,單條生產線的可縣域內輪流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
(4)其他塑料制品行業:除重點行業外的塑料制品企業縣域內輪流停產或限產50%,以生產線計;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
(5)化學品制造行業:除重點行業外的化工企業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
(6)燃煤電廠:涉及城區居民供暖且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燃煤電廠,按企業“以熱定產”實施方案實行;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