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鄭州市出臺《鄭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總體目標——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各縣(市)區、開發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爲實現這一目標,《方案》配套了49項具體措施。
49項措施從揚塵治理到燃煤鍋爐整改取締,從“散亂污”的治理到監測網絡的完善,從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到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從點到面,繪就了一張今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立體工作圖。
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全覆蓋
加快監測網絡建設。全市所有縣(市)區在全部建成六項參數在內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基礎上,實時對外發布信息,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實時上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上傳率達到90%以上;2017年10月底前,除國控站以外的監測站點,全部收交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環保部自2017年10月起,對京津冀及周邊327個縣(市)區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要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做好數據質量控制,每月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送降塵量。
完善重點鄉鎮和城區微型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全市55個重點鄉鎮和城區195個微型空氣質量監測站加快建設和設備調試、運行聯網,實現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全覆蓋,對鄉鎮空氣質量實施考核。
瞞報“散亂污”企業將被問責
加快處置“散亂污”企業。列入淘汰類的,一律依法依規關停取締,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實行掛賬銷號。列入整合搬遷至合規工業園區的,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統籌開展“散亂污”企業集羣綜合整治。今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瞞報漏報涉大氣污染物排放“散亂污”企業集羣的,納入環保督察問責。對“散亂污”企業集羣要實行整體整治。列入升級改造的企業,對污染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達到環保要求,實現做大、做優、做強。凡被環保核查達不到要求的,本着誰籤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對違法企業依法頂格處罰。
煤炭消費佔比要低於65%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量。今年,煤炭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全市電力行業煤炭消費總量削減220萬噸。
嚴格實施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未按照《大氣十條》要求實現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的新建擴建耗煤項目,採暖季實施停產。
化解煤炭過剩產能。今年10月底前,關閉煤礦兩家以上,淘汰煤炭產能30萬噸以上。加快推進集中供熱。10月20日前,完成99座換熱站、82.5公裏配套管網和990萬平方米新增供熱面積,按時達到集中供暖標準要求,全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以上。加快推進電代煤、氣代煤。加快潔淨型煤生產倉儲配送中心建設。全市建成9座潔淨型煤生產倉儲供應中心,55個配送網點,實現潔淨型煤生產倉儲配送中心全覆蓋。同時要嚴格防止散煤復燒。
進一步擴大燃煤小鍋爐淘汰範圍。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面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全面淘汰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確保納入2017年度淘汰清單中的279臺燃煤鍋爐全部“清零”。推動鍋爐升級改造。今年10月1日起,不達標或未達到相關排放要求的燃煤鍋爐,一律停產改造。
嚴查貨車超標排放
確保2017年12月底前建成對柴油車等高排放貨運車輛互聯互通、共管共享的遙感監測網絡,對柴油車等高排放貨運車輛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篩查。配置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10臺,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5臺,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2017年9月底前,現有遙感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部和省環保廳實現三級聯網;2017年12月底前,新安裝設備實現三級聯網。
加強車用油品監督管理。從10月1日起,全面銷售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2017年10月起,鄭州市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燃料油“三油並軌”。
加強油氣回收設施監管。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保證油氣綜合回收效率達85%以上。年銷售汽油量大於5000噸的43家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
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2017年完成燃油公交車更換爲新能源節能車1000輛,其中9月底前完成500輛,10月底前完成1000輛。新增公交、出租等營運車輛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100%。未實施替換的燃油公交車調整到四環以外線路上運營。
採暖季嚴格落實“限土令”
今年採暖季期間將嚴格落實“限土令”。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嚴格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除“七個百分之百”外,1萬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並與建設部門聯網。落實揚塵污染“黑名單”制度,對揚塵污染防治不力、情節嚴重的施工單位要列入“黑名單”,禁止參加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活動。
強化渣土運輸車及道路揚塵治理。中心城區主幹道、高架道路機械化清掃衝洗率達到100%;逐步提高次幹道和背街小巷的機械化清掃率;嚴格實施城區道路“以克論淨”考核。實施平均降塵量考核。以平均降塵量小於9噸/月·平方公裏作爲控制指標,納入市縣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問責範圍。
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污染治理不規範、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各地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
工業企業實施錯峯生產
包括鋼鐵、建材、有色化工在內的工業企業,採暖季期間都將實施錯峯生產,或者停產。
鋼鐵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峯生產。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錯峯限停產方案,使用高爐生產的鋼鐵企業,採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除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外,其他採暖季實施停產。電爐、天然氣爐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停產。建材行業中,水泥、磚瓦窯、陶瓷、玻璃棉、巖棉、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除用天然氣或電爲燃料的以外,採暖季全部實施停產。
有色化工行業在採暖季期間,電解鋁廠限產30%以上;氧化鋁企業限產30%;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採暖季限產50%。
大宗物料實施錯峯運輸。制定“一廠一策”的採暖季錯峯運輸實施方案。重點用車企業要保證採暖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
各級別預警明確減排標準
統一各預警級別減排措施。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要實現全社會顆粒物、VOCs在藍色預警時減排比例達到5%;全社會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等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時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VOCs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各地可根據污染物排放構成,內部調整SO2和NOx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低於上述總體要求。
統一區域應急聯動。在重污染天氣高發時段,當預測區域內連片多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啓動橙色及以上預警級別時,啓動區域應急聯動機制。(侯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