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精神和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等14委局《貫徹落實工信部等十六個部門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津工信產業〔2017〕34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機械、橡膠等行業爲重點嚴格按照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有序推進,促使一批能耗、環保、、質量、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產業結構持續優化。
二、工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法》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3部門《關於做好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17〕2306號)。
三、主要工作
(一)能耗方面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開展重點高耗能行業能耗監察,對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重點高耗能企業開展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監察。對鋼鐵、水泥等行業開展階梯電價政策執行監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
(二)環保方面
1.強化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和我市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以各類生態環境執法行動爲抓手,尤其針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機械、橡膠等重點高耗能企業持續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爲;二是以優化營商環境爲宗旨,不斷加強執法幫扶力度,通過對企業“送技術、送政策、送服務”,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提高守法主體意識。(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
2.優化監管手段,確保排污企業實現達標排放
一是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要求,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相關工作,不斷優化污染源自動監控在執法監管中的應用,加強對鋼鐵行業等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爲;二是繼續推動排污許可證管理,將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單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組織各區生態環境部門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嚴查超標、超總量以及以逃避監管方式偷排污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爲,督促企業嚴格按證排污。(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質量方面
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生產企業的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並責令改正,在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公示平臺上公示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加強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建築用鋼筋、水泥產品獲證企業的證後監督,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爲,對因工業裝備落後、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依法按程序辦理注銷生產許可證。(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
(四)方面
結合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加大對鋼鐵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監管力度,指導幫助冶金、有色、機械制造中含金屬冶煉環節的鑄造企業排查重大生產事故隱患。推動重點金屬冶煉示範企業風險管控、隱患排查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建立風險分類分級管控警示制度,制作風險分類分級管控責任公告欄和重點崗位風險告知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風險管控,防範控制化解風險,提高企業自我防控風險的能力。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等企業依規嚴肅查處。(市應急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技術方面
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有關規定,進一步進行深入排查,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機械、橡膠等行業爲重點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並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函〔2015〕97號)文件要求,做好技術方面落後產能的淘汰和驗收工作。嚴格落實《天津市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工作長效機制,繼續發揮市區兩級淘汰落後產能和取締“地條鋼”小組作用,保持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的高壓態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及市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時間安排
分爲四個階段:
5月底前,各區人民政府、市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要摸底排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機械、橡膠等行業能耗、環保、、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落後生產設備數量及產能,研究提出本區、本系統2021年度淘汰落後產能目標計劃。
6月底前,各區人民政府、市各相關單位要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機械、橡膠等行業爲重點,結合本方案安排,細化研究制定本區、本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計劃,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同時,將目標計劃報市小組辦公室。
10月底前,各區人民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委、市應急局完成對列入本區、本部門依法依規關閉退出落後產能的淘汰工作,填寫《天津市2021年度落後產能退出企業名單》報市小組辦公室。
11月底前,市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本年度退出的落後產能進行檢查驗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同時,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將2021年本區、本部門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年度工作總結書面報送市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落實國家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部際協調小組的工作要求,並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新的工作部署,及時調整工作方向與重點,當前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強組織。市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我市實施方案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區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制定工作時間表,狠抓工作落實。
2.加大扶持引導。加強規劃引導和行業準入(規範)管理,通過適用技術的推廣,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降低產能改造成本,提高運營效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別負責)
3.妥善安置職工。企業應依法妥善安置職工,加大內部轉崗安置力度。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鼓勵企業申請企業吸納、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妥善做好淘汰落後產能企業人員安置工作。(市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
4.落實差別政策。對鋼鐵、水泥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以及淘汰類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加強信貸政策指導,督促金融機構按照區別對待、有扶有控的原則,做好去產能金融服務工作。(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中涉及淘汰落後產能建設項目用地不予審批。(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資源局)
5.強化信用懲戒。督促失信市場主體限期整改。推動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共享。對未按期完成落後產能退出的企業,按照“誰認定、誰約談”的原則,由認定部門依法依規啓動提示約談或警示約談程序,督促相關企業履行義務、不良影響,並將相關信用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懲戒。(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市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6.加強輿論宣傳。運用部門網站及時公示限期整改企業名錄,公告年度落後產能退出企業名單、設備(生產線)和產能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總結好的經驗和有效做法,及時向社會和新聞媒體通報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進展情況,在全社會形成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輿論氛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