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年度交易相關事宜的通知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我廳收到北方聯合電力有限公司責任公司等5家發電集團關於協調2021年年度協商交易價格調整的的請示。經與用電企業協商一致,申請調整2021年5月及以後發電企業、電力用戶第一批次年度成交電價。考慮近期煤價大幅上漲,蒙西多家煤電機構企業產銷成本倒掛,短期內已經出現嚴重虧損,爲保證電力市場交易平穩有序運行,現將年度交易調整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提交
一、同意按照各發電集團和第一批次年度用戶企業自行協商結果調整年度交易剩餘電量的成交電價,從2021年5月交易開始執行。其他批次年度交易價格可參照第一批次年度交易電價調整模式,由發用企業雙方自行組織協商。
二、針對第一批次年度用戶企業,調整其年度交易剩餘電量的新能源配置比例,從2021年5月交易開始執行。調整原則爲年度用戶交易合同上漲不超過0.02元/千瓦時,具體調整比例見附表。
三、對於5月已完成的交易,新能源配置比例可在6月交易中體現。請內蒙古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組織調整年度交易電價及第一批次年度用戶企業的新能源配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