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忠旺董事會宣布,劉忠田因個人身體原因已辭去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策略及發展委員會主席的職位,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此次變動後,劉忠田將更加專注於公司直接控股公司Zhongwang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的工作,聚焦大產業格局,在戰略高度上推動企業創新和產業升級,進一步提升和完善集團高端鋁應用的全球戰略布局。
董事會進一步宣布,已委任公司執行董事路長青爲董事會主席、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策略及發展委員會主席,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此外,董事會宣布,勾喜輝,由於個人其他事務原因已辭去執行董事一職;劉志生、張輝已獲委任爲非執行董事;同時,馬青梅已獲委任爲執行董事以及策略及發展委員會成員,均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A.2.1條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予區分,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由於路長青擔任公司主席兼總裁(即行政總裁)2個職務,公司自公告日期起偏離此條文的規定。
然而,董事會認爲此項安排不會削弱董事會與公司管理層間的權力及權限制衡,此乃由於董事會的絕大部分成員爲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定期舉行會議,以考慮對集團業務營運具有影響的重大事項,且董事會以充分、完整及可靠的資料適當及即時地向全體董事通報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