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日發布公開信息,爲充分發揮電價槓杆作用,降低碳排放強度,推動電解鋁行業綠色低碳發展,要求雲南各州(市)要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嚴禁出臺優惠電價政策,清理並取消形式的優惠電價政策和措施。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雲南省內電解鋁企業用電階梯電價標準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39號)規定的分檔、加價標準執行。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雲南省範圍內已經實施和組織的對電解鋁行業的優惠電價政策立即取消。自2021年9月1日起,電解鋁企業全部用電價格不再按照《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雲南省物價局 雲南省能源局關於印發實施優價滿發推動水電鋁材一體化發展用電方案的通知》(雲發改產業〔2018〕80號)、《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雲南省能源局關於明確棄水電量消納主體及棄水電量規模有關事項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507號)的價格機制形成,其用電價格依法依規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方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