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25項整改落實情況的公示根據中央環保督察要求,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魯環督改辦〔2018〕4號)的相關規定,《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中第25項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的整改內容已完成整改,現進行銷號公示,公示時間2018年10月12日至18日,共7天。
一、反饋問題
聊城市相關部門違規推進電解鋁項目建設。國家《關於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通知》要求堅決停建電解鋁行業違規在建項目。但2014年5月聊城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提供虛假材料,將剛剛動工的茌平信源鋁業有限公司年產45萬噸電解鋁項目虛報爲建成項目;2014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該企業現場核查時,聊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弄虛作假,以已建成的電解鋁項目頂替該項目接受檢查,至2016年7月實際建成投產電解鋁產能104萬噸。
二、整改措施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發的《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四部委核定信發集團違規電解鋁產能分別爲53萬噸;2017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對信發集團進行抽查驗收,認定該集團違規電解鋁產能已經全部關停到位。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四部委要求,對於認定的合規產能於2017年10月前完善環保手續。
三、完成情況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以《關於信發集團變更電解鋁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備案產能的復函》(魯環函〔2017〕611號),予以完善環保手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任務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