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甘肅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甘肅省將嚴格礦山地質環境的監督管理,加強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強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
甘肅省將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與治理新機制,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模式,推進第三方專業治理,形成“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恢復、責任追究”的保護責任制度體系,切實扭轉“舊賬未還,新賬又欠”的局面。
爲加強監管,甘肅省將強化礦山生產過程中對環境影響的監督,對造成礦山地質環境嚴重破壞的礦山,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達標的予以關閉。堅持礦山環境治理恢復目標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強化對採礦權人主體責任的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管。根據國家和省裏相關法規和政策,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後土地的權益分配及出資人用礦、用地等事項,建立或完善支持政策及懲罰措施,鼓勵礦山企業“邊開採、邊治理、邊復墾”。
甘肅省還將充分發揮各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和環境保護機構的作用,利用衛星遙感等先進技術,加快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構建重要礦區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網與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金川銅鎳礦、山丹煤礦、靖遠煤礦、窯街煤礦、阿幹煤礦、華亭煤礦、馬蓮河流域石油採區、廠壩鉛鋅礦、大水金礦等9個省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區。(孫海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