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政府官網獲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 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四川省發改委日前制定了全省完 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貫徹措施。明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將完 善階梯電價分檔和加價標準,嚴禁對電解鋁行業實施優惠電價政策,加強加價電費收繳工作,完 善加價電費資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強階梯電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每年一季度,全省所有電解鋁企業將開展節能監察。
電解鋁行業嚴禁出臺優惠電價政策
納入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明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將從三個層面完 善階梯電價分檔和加價標準。在分檔設置階梯電價方面,按鋁液綜合交流電耗對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進行分檔,分檔標準爲每噸13650千瓦時。電解鋁企業鋁液綜合交流電耗不高於分檔標準的,鋁液生產用電量不加價;高於分檔標準的,每超過20千瓦時,鋁液生產用電量每千瓦時加價0.01元,不足20千瓦時的,按20千瓦時計算。
爲了穩定調整分檔標準,自2023年起,分檔標準調整爲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每噸13450千瓦時(不含脫硫電耗);自2025年起,分檔標準調整爲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每噸13300千瓦時(不含脫硫電耗)。
在基於清潔能源利用水平動態調整加價標準方面,新規顯示,鼓勵電解鋁企業提高風電、光伏發電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減少化石能源消耗。電解鋁企業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在全部用電量中的佔比超過15%,且不小於我省上年度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激勵值的(2021年度爲6.6%),佔比每增加1個百分點,階梯電價加價標準相應降低1%。
此外,四川將嚴禁對電解鋁行業實施優惠電價政策。在此背景下,將嚴禁出臺優惠電價政策情況納入市(州)人民政府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此外,將強化加價電費收繳,應執行階梯電價加價的電解鋁企業須及時足額繳納加價電費。對收到電網企業加價電費繳納通知單90天後仍未繳納的電解鋁企業,應繳納加價電費按原加價標準1.5倍執行,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時相應扣分,並依法依規對企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同時,還將規範電力市場交易行爲,加強自備電廠管理。
加強加價電費收繳工作
每年一季度開展節能監察
《通知》明確,從明年開始,每年一季度,四川將對全省所有電解鋁企業開展節能監察並於3月底前形成節能監察結果,包括所有電解鋁企業上年度及節能技術改造前後(如有)的鋁液綜合交流電耗、鋁液生產用電量等,節能監察結果應同時轉省級發展改革委。
如何規範加價電費收繳方式?《通知》明確,電網企業要於每年3月底前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本經營區電解鋁企業上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完成情況,向稅務部門提供擁有自備電廠的電解鋁企業名單。省發展改革委依據節能監察結果、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完成情況,在每年4月15日前確定上年度當地所有電解鋁企業應執行的階梯電價分檔,加價標準和加價電費總額,並將企業名單及應執行的階梯電價分檔、加價標準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在強化加價電費收繳方面,《通知》明確,應執行階梯電價加價的電解鋁企業須及時足額繳納加價電費。對收到電網企業加價電費繳納通知單90天後仍未繳納的電解鋁企業,應繳納加價電費按原加價標準1.5倍執行,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時相應扣分,並依法依規對企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擁有自備電廠的電解鋁企業,各級電網企業要切實加強加價電費收繳工作,確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實。
實施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形成的加價電費資金,電網企業要單獨記賬、單獨反映。其中,10%留電網企業作爲輸配電準許收入外的收入;90%由省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關於加價電費資金相關政策統籌管理使用,用於支持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和轉型升級、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