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從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辦獲悉,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河南省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醫藥(農藥)等行業將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對符合錯峯生產豁免條件的,原則上免於錯峯,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
據介紹,爲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河南省以基本抵消採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依據重點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辦制定了差別化的錯峯生產措施,堅持“誰改造誰受益,早改造早受益”,引導企業加快綠色轉型升級。同時,堅決反對“一刀切”,防治管控簡單化。
錯峯生產期間,以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醫藥(農藥)等行業爲重點,按照不同行業內排放濃度、排放總量等指標,實行差別化管控。對工藝技術先進、實現超低排放的企業豁免錯峯生產,引導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河南省印發的《河南省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峯生產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實施錯峯生產的上述重點行業企業,將按各自的行業要求,分爲豁免類、限產類和限制類,執行不同的錯峯生產要求。
以鋼鐵行業爲例,達到超低排放(燒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10、50、20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產工序分別不高於10、50、200毫克/立方米)的鋼鐵企業,以及電爐短流程煉鋼生產線,作爲豁免類,原則上可免於錯峯;僅燒結工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限產20%左右;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限產50%左右。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結合產業結構、工業布局和污染物排放構成實際,科學確定錯峯生產的重點行業,統籌把握錯峯生產的停限產比例,對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項目,可少錯峯或者免於錯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