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鋁業公布,茲提述該公司日期爲2015年4月28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公司與中鋁集團訂立現有固定資產租賃框架協議。鑑於現有固定資產租賃框架協議將於2018年12月31日到期,經公司於2018年9月17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於2018年11月19日與中鋁集團續訂固定資產租賃框架協議。
訂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3年。
固定資產指訂約方擁有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
鑑於集團與中鋁集團的長期關系,公司認爲,固定資產租賃框架協議及其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原因如下:公司可以從中鋁集團獲得及時、穩定的服務供應,因而降低經營風險及成本,有利於公司日常生產管理;公司可以向中鋁集團提供部分產品和服務,有利於增加集團的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