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2年第11號
根據《銅冶煉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號)、《鋁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號)、《鉛鋅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號)、《鎂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號),經企業申報、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專家組審核、現場核查及網上公示等程序,我部確定了符合規範條件的企業名單(第二批)和撤銷規範公告的企業名單,現予以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