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自2022年5月25日起,湛江公積金首套房最高可貸60萬元。
其中,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與之前保持不變;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20萬元上調至25萬元。
另外,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上調至6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上調至50萬元。
按照新政,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繳存年限相關聯:
貸款額度A=住房公積金申請日餘額×6(申請日餘額,含預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
貸款額度B=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
對單方繳存來說,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爲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
對雙方繳存來說,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相加之和爲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另外,《通知》提出對異地貸款政策調整。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湛江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或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在湛江市,可以在湛江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與湛江市繳存職工標準一致。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出,通過調整貸款額度,將每戶最高貸款額度調高至60萬元,以及放寬異地貸款條件,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只要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或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在我市,就可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該政策的調整,將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有效提高繳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有利於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