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了解到,該廳日前制定《全省自然資源系統今冬明春防災減災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12月起,全省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將開展爲期4個月的防災減災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依法整治打擊礦產資源領域非法違法行爲,依法關閉取締違法違規生產的礦山、礦點,配合有關部門問責、曝光非法違法、責任不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根據《方案》,全省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將加強對採石場等礦山的源頭管控,配合交管部門堅決防止超載、超限、超員、人貨混裝車輛上路行駛;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採、超越批準的礦區範圍採礦等行爲;嚴防違法違規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引發安全事故。 同時,《方案》要求各市縣國土資源局落實動態巡查制度,對本市縣偷採、盜採頻發、多發區域和環島高速鐵路沿線提高巡查頻率;對巡查發現和羣衆反映的無證開採、逾期開採、越界開採砂石土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爲要及時依法立案查處;對構成犯罪的,要按規定及時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非煤礦山,《方案》要求各市縣國土資源局逐一對本轄區內所有礦山企業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方案情況進行排查,及時向礦山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督促礦山迅速整改並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同時,對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細致排查,建立好地質災害隱患點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