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商 務 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稱,爲進一步規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防治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以上四部委對現行的《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和《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進行以下調整:
將廢鋼鐵、銅廢雜料、鋁廢雜料等8個品種固體廢物,從《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調入《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