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冕寧縣發布《冕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冕寧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購房補貼、預售資金監管、降價幅度及問題樓盤的處置等。該消息來源爲注冊主體爲冕寧縣宣傳部的微信公衆號“冕寧視角”。
雙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45萬元
《冕寧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優化準入及放款條件。開發企業辦理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準備完善公積金相關材料後,即可同步辦理公積金準入並進行放款。
同時,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的40萬元調整至45萬元;單職工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現行的30萬元調整至40萬元。
文件表示,將進一步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與繳存餘額掛鉤倍數,由原來的20倍提高至25倍;執行寬鬆的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貸”;支持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人員在我縣購買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設專項服務窗口接待外地在冕購商品房公積金貸款辦理,享受縣內繳存職工同等貸款額度。
降價幅度不得高於備案價的20%
《措施》要求,加強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銷售價格指導和管理,指導開發企業以成本爲基礎、市場爲導向,合理確定商品住宅價格,並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時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報備。
在取得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10日內一次性公示房源價格,公示價應與報備價格一致,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同時不能低於備案價20%以上銷售。房源報備價格不得擅自調整,若確需調整的應重新報房地產管理部門重新審核。
冕寧縣還要求,加快協調處置房地產開發項目遺留問題(針對問題樓盤)。加快公共服務配套建設。及時公布開發項目周邊的道路、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施工、竣工進度及投入使用時間,加快已拿地未開工、在建在售及已交付項目公共服務設施及配套道路建設進度,確保按公布時限交付。
同時,建立遺留問題處置機制。針對全縣現有開發項目存在土地並宗、拆遷遺留、配建合同籤訂、不動產登記辦理等具體問題,建立健全長效協調處置機制,形成專班,落實“一盤一策一領導”機制限期及時協調處置。
發放購房補貼
《措施》顯示,冕寧縣將對大橋鎮、彝海鎮、裏莊鎮、磨房溝鎮、錦屏鎮、棉沙鎮、和愛鄉、新興鄉、健美鄉共9個鄉鎮在編在崗國家工作人員(含醫療、衛生、教育、林業各場、站、所)幹部職工購房家庭,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一年內在冕寧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發放置業補貼。
購買首套住房的,單戶按建築面積給予200元/平米的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2.5萬元);未享受過保障性住房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單戶按建築面積給予100元/平米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1.25萬元)。
同時,對2017年10月以來引進的人才未申請購房補貼的,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一年內在冕寧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買首套住房的,按建築面積給予補貼:急需緊缺專業的博士每平方米可享受1000元,碩士每平方米可享受600元,“985”、“211”院校本科學士每平方米可享受400元,其他院校本科學士每平方米可享受200元,高級職稱人員每平方米可享受400元;非急需緊缺專業的博士每平方米可享受500元,碩士每平方米可享受300元,“985”、“211”院校本科學士和高級職稱人員每平方米可享受200元(補貼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未享受過保障性住房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單戶按建築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
對於縣內在編在崗一線教師和醫護人員購房家庭,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一年內在冕寧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買首套住房的,單戶按建築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的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2.5萬元);
未享受過保障性住房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單戶按建築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1.25萬元)。
縣內法人企業在崗職工,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一年內在冕寧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由縣住建牽頭組織團購給予優惠。
在該縣注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住宿和餐飲企業、有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以及農業龍頭企業,其已購買一年以上社保的正式職工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一年內在冕寧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單戶按建築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1.25萬元)。
上述置業補貼在購房人產權登記辦理完成後支付,1套住房只享受1次且各項政策不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