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澎湃新聞從浙江省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善麗水市生育配套政策,在落實國家三孩生育政策中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據《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支持推進“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幹意見》(浙建〔2022〕7號)文件精神,麗水市出臺若幹落實“浙有善育”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新政顯示,自2022年8月1日起,三孩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上浮20%。同時,三孩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納入輪候,優先予以發放。此外,三孩家庭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額上浮50%。
按照要求,上述所指的三孩家庭,爲同一對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後生育三孩的職工家庭(以出生證載明時間爲準)。
今年4月,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爲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自住住房作用,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提高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雙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50萬元調整爲7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限額由25萬元調整爲35萬元。同時,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爲20%。
《通知》還指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由“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爲“最長不超過30年”。現役軍人配偶在麗水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雙繳存職工計算最高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