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江西省萍鄉市發布《萍鄉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和契稅補貼發放實施細則》。此次補貼主要針對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在萍鄉市中心城區(含安源區、湘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並辦理網籤、備案的購買人。
發購房補貼、契稅補貼
《細則》顯示,此次購房補貼分四種類型,補貼不能重復享受,購房家庭或個人只可按最高標準享受一次。
一、在指定日期內,於萍鄉市中心城區購買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個人,每套補貼10000元。二、購買改善型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個人,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補貼5000元;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補貼8000元。
三、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萍鄉市戶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滿18周歲(計算截止時間2022年5月31日)的家庭(以購房人戶口簿爲準,特殊情況由衛健部門、公安部門、民政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
四、三孩且孩子均未滿18周歲的家庭,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
萍鄉市還將對契稅進行補貼。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對萍鄉市中心城區城鎮戶籍以外的新市民,在萍鄉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個人,按所繳納契稅50%數額給予補貼。
契稅採取先徵收後補貼模式,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契稅繳納並開具契稅完稅憑證,契稅認定時間以契稅完稅憑證日期爲準。
文件顯示,以上所有補貼必須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申報,逾期不予受理。補貼面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爲補貼依據。
售樓處設“購房補貼”窗口
《細則》明確,購房和契稅補貼所需資金由屬地財政部門負擔。購房補貼由房企先行補貼給購房者,再向財政申請。
爲方便購房者領取購房補貼,萍鄉市提出,在各區住建部門行政服務窗口設立“購房補貼”窗口,實行“一窗受理”;同時在開發企業售樓部設立“購房補貼”窗口,方便購房羣衆辦理。
開發企業抵扣購房補貼方面,領取新建商品住宅購房補貼的,由開發企業對購房對象的補貼標準進行審核(包括:面積核定、確認購房人是否符合首套住宅、改善型住宅、二孩三孩家庭購房等補貼標準類型等),補貼金額確認後雙方及時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補貼採用開發企業直補方式,在購房款中直接抵扣。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補貼對象對填報內容及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對,無誤後加蓋企業公章並籤字。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對已申報購房補貼信息並實時更新《中心城區新建商品房購房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並定期上報屬地住建部門對賬。
開發企業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即可向屬地住建部門“購房補貼”窗口提交審核資料。“購房補貼”窗口負責對開發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補貼申報材料要求的籤署意見報送財政;屬地財政部門負責對補貼金額進行審核。審核後,相關部門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屬地財政部門在收到屬地住建部門報送的《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匯總表》後,復核相關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補貼直接撥付給開發企業。
領取商品住宅契稅補貼的,由補貼對象填寫審批申請表,並向各區住建部門“購房補貼”窗口提交審核資料,補貼對象對填報內容及提供的資料核對無誤後籤字確認。
屬地住建部門負責對契稅補貼對象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及匯總;稅務部門負責對納稅人實際已繳納契稅及應補貼金額進行審核;財政部門負責每月對應補貼金額進行審核。相關部門審核後,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此後,屬地財政部門根據匯算的補貼金額,將契稅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補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