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發布金屬冶煉企業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的通知
安監總管四﹝2017﹞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爲淘汰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和設備,推動金屬冶煉企業設備和工藝改善,提高金屬冶煉企業安全保障能力,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金屬冶煉企業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現予發布,自2018年3月1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