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保部印發關於公開徵求《制漿造紙等14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涉及制漿造紙、制藥、農藥、化肥(氮肥)、紡織印染、制革、農副食品加工(制糖)、電鍍、鋼鐵、煉焦化學、平板玻璃、水泥、銅鉛鋅冶煉、鋁冶煉等14個行業。
爲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環保部起草了《制漿造紙等14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徵求意見稿)。
爲進一步做好起草工作,現公開徵集對《制漿造紙等14個行業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徵求意見稿,見附件)的修改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可向環保部提出意見和建議。徵集意見截止時間爲2018年1月3日。
鋁冶煉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徵求意見稿)適用於以鋁土礦爲原料生產氧化鋁、以氧化鋁爲原料生產電解鋁,以及配套鋁用炭素的鋁冶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規模:
1.氧化鋁生產能力增加 30%及以上;石油焦煅燒、陽(陰)極焙燒、鋁電解工序生產能力增大。
地點:
2.項目(含配套赤泥堆場、電解槽大修渣場)重新選址;在原廠址附近調整(包括總平面布置變化)導致防護距離內新增敏感點。
生產工藝:
3.氧化鋁生產、石油焦煅燒工藝變化,或原輔材料、燃料調整,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4. 廠內大宗物料運轉方式或裝卸方式變化,導致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量增加。
環境保護措施:
5.廢氣處理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廢氣無組織排放改爲有組織排放除外)。
6. 熟料燒成、氫氧化鋁焙燒、石油焦煅燒、陽(陰)極焙燒、瀝青融化、生陽極制造或鋁電解煙氣排氣筒高度明顯降低。
7.赤泥堆存方式由幹法改爲溼法或半幹法;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由外委改爲自行處置或處置方式變化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