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於2019年2月5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調查通報。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鋁箔(AluminumFoil)作出保障措施終裁:涉案產品的進口激增對印尼國內產業構成了實質性損害,故建議對涉案產品徵收爲期3年的從價稅,具體措施如下:第一年爲22%,第二年爲18%,第三年爲14%。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爲7607.11.00和7607.19.00。
利益相關方應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提交對本案的評述意見。
2018年10月9日,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鋁箔啓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本案調查期爲2015年~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