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Malaysian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將撤回對彭亨州超過1,000萬噸鋁土礦庫存繳獲令。
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副委員長達圖阿扎姆巴基(Datuk Azam Baki)稱,自然資源和環境部、礦產和地球科學部以及州政府三方在達成同意採用新政策控制鋁土礦非法開採後,決定撤銷上述繳獲令。
他在聲明中表示,此舉有望減少腐敗和濫用職權等問題,尤其針對鋁土礦非法開採。
阿扎姆表示,撤回繳獲令旨在允許礦商在禁止採礦的狀態下清除庫存。他稱:“需要注意的是,繳獲令的撤回並不意味彭亨州允許新的採礦活動。”
阿扎姆還透露,自然資源和環境部與彭亨州政府爲鋁土礦商制定了一套規定,確保有序清除庫存。他表示:“鋁土礦商在獲批準取回庫存前需籤署一份協議,保證不會參與賄賂行爲與濫用職權等。”
阿扎姆稱,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與彭亨州政府將共同對鋁土礦庫存轉移進行監督,並防止未經州政府批準的非法採礦活動。礦商非法開採將面臨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