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集團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十三次會議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6名,授權委託董事1名,參與表決的董事共7名。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由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劉銀志主持,董事薛志俊、王文良、閆長寬和外部董事杜海波、李煦燕出席會議。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李保甫以及有關副總師、機關有關部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報告了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審議通過了有關資本運作方面共計3項議案。
董事會會議召開前,集團公司黨委常委會對董事會審議的議案進行了研究,並提出了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