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企業集團內部電解鋁產能跨省置換工作的通知》(工信廳原〔2017〕101號)要求,現將《河南省淅川鋁業(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電解鋁產能置換情況的聲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爲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反映。
河南省淅川鋁業(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電解鋁產能置換情況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