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節函〔2019〕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2019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聯系電話:010-68205369)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
爲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和《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持續提高工業能效和綠色發展水平,助推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據《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制定本計劃。
一、圍繞重點工作,深入開展專項節能監察
依據強制性節能標準,突出抓好重點用能企業、重點用能設備的節能監管工作,推進重點行業、區域工業能效水平提升,實施國家重大工業專項節能監察。
(一)重點高耗能行業能耗專項監察。2019年對銅冶煉、鎂冶煉、鉛鋅冶煉、多晶硅、鐵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業重點用能企業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以及電子行業重點用能企業能耗及窯爐能效情況(重點核查電真空器件、電子陶瓷、磁性材料企業電子窯爐能效達標情況)進行行業全覆蓋專項監察。
(二)階梯電價政策執行專項監察。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0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30號)以及相關電耗核算辦法規定,對鋼鐵、水泥、電解鋁企業能耗情況進行專項監察。重點監察2018年監察中發現的能耗超標違規企業以及日產2000噸熟料以下的水泥企業。對監察發現的違規企業會同當地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公示,無異議的依法依規執行階梯電價政策。
(三)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提升專項監察。按照《工業節能管理辦法》,以及《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8613-2012)、《高壓三相籠型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30254-2013)、《三相配電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20052-2013)、《清水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762-2007)、《通風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9761-2009)、《容積式空氣壓縮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9153-2009)等國家標準,對電機、變壓器、水泵、風機、空壓機等重點用能產品設備生產企業實施專項監察,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督促企業停止生產達不到強制性能效標準限定值的低效產品。
(四)數據中心能效專項監察。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能源局關於加強綠色數據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9〕24號),對納入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的數據中心進行專項監察。按照《數據中心資源利用第3部分:電能能效要求和測量方法》(GB/T32910.3-2016)等標準,核算電能使用效率,檢查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情況。
(五)2018年違規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專項監察。對2018年專項節能監察中發現的能耗超限額企業和其他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企業進行回頭看,對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書落實情況進行監察,對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依法監督管理,持續做好日常節能監察
依據《節約能源法》《工業節能管理辦法》規定,繼續加強日常節能監察工作,公布監察結果,督促整改落實。
(一)能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監察。依法對重點用能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能源管理崗位設立和能源管理負責人任用履職以及淘汰落後生產設備和工藝等情況進行監察。
(二)能源計量、能源消費統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監察。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工業企業配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能源計量器具、開展能源消費統計分析和執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情況進行監察。
(三)節能教育培訓開展情況監察。依法對工業企業定期開展節能教育和崗位節能培訓情況進行監察。
三、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業節能執法要求
(一)完善工業節能監察工作體系。進一步強化省市縣三級工業節能監察機構建設,構建目標統一、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的節能監察保障體系,保證工作連續性。各地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模式,通過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業務交流、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強各級節能監察機構間的交流,促進全國節能監察工作平衡發展。
(二)加強工業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節能監察機構建設的指導,分層次、多渠道開展節能監察人員業務培訓,提升業務技能和水平。加強節能監察信息化建設,鼓勵各地推廣用能設備產品能效標識在線核對、能耗指標自動核算、節能監察結果在線填報等模式,推動工業節能監察更加準確高效。鼓勵各地整理發布一批執法規範、工作扎實、節能效益突出的節能監察優秀案例,加強宣傳交流,推動制定節能監察規範行業標準,擴大節能監察工作影響。
(三)加強節能監察結果分析應用。各地要做好對節能監察結果的分析應用,針對節能監察中發現的企業不合理用能行爲提出改進建議,引導企業開展節能診斷,實施節能技術改造。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編制計劃方案,細化措施手段,明確目標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按期高質量完成。請於4月4日前組織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申報2019年專項監察任務。對要求實現節能監察全覆蓋的行業應仔細核對企業名單,確保不漏報、不錯報,對已停產企業應列明企業名單並注明(不組織實地監察和申請補助)。對於不能獨立開展本地專項節能監察工作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協調組織機構和專家,完成相關任務。
(二)嚴格依法行政。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要規範工業節能監察工作程序和執法行爲,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行爲,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於6月底前將2018年違規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專項監察結果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三)加強資金管理。各省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工業節能監察體制機制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節〔2016〕228號)要求,梳理前期節能監察補助資金使用情況,並在申報任務時提交資金使用報告,說明結轉結餘資金情況(在附件1中填寫)。對於存在結轉結餘資金的地區,本年度專項監察優先使用結轉結餘資金,其餘不足部分安排使用2019年補助資金。
(四)強化輿論宣傳。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要向社會公開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情況,依法公布違規企業名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部署,鼓勵各地區與有關部門合作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將節能監察執法結果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企業嚴格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督促約束作用,強化工業節能執法效力。
(五)嚴格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對工業節能監察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地方工業節能監察工作開展情況和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於10月底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包括專項監察、日常監察工作總結,節能監察體制機制建設報告以及實際監察企業名單和監察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