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用能權配額分配採取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辦法,初期以免費分配爲主,逐步提高有償分配比例,直至全部有償使用。這意味着企業未來須花錢購買用能權配額。
用能權是指用能單位在一年內經確認可消費各類能源量(包括電力、原煤、蒸汽、天然氣等)的權利。河南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的全國4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省份之一。《辦法》明確,全省用能權配額分配以年度綜合能源消費量爲確權品種,以噸標準煤爲計量單位,煤炭作爲主要的確權因素,實行差異化管理,其中對既有產能,綜合考慮不同行業及同一行業內不同用能單位的用能特點,採用基準法或歷史法核定用能權配額;對新增產能,綜合考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核定其初始用能權配額。
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超過用能權配額指標的有色、化工、鋼鐵、建材等重點用能單位,可以採用定價轉讓、協議轉讓或競拍轉讓方式進行交易,購買所需的用能權配額指標。由於可再生能源不計入年度綜合能源消費量,鼓勵重點用能單位生產和使用可再生能源,來實現自願節能量參與用能權交易。